• 《失戀排行榜》、《往下跳》暢銷小說家尼克宏比,睽違四年的最新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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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的茱麗葉》回歸尼克.宏比最擅長的主題:
音樂、瘋狂歌迷、錯綜複雜的戀情。

安妮與鄧肯交往多年,兩人的關係自然得像兩片契合的拼圖,但鄧肯狂熱地著迷於塔可.克洛(一位二十年前突然自樂壇銷聲匿跡的搖滾歌手),他開口閉口都是塔可.克洛,使得安妮開始納悶,她是否虛擲了十五年的大好青春與一個爛對象交往?是否浪費了寶貴光陰在英格蘭東海岸一座荒涼小鎮裡,枯守一份無聊的工作?

就在這時,塔可過去所屬的唱片公司突然發行了一張塔可的新專輯,是塔可從前最知名專輯《茱麗葉》的試唱版錄音。這是二十年來塔可首度發片。安妮在歌迷網站貼了樂評之後,竟收到一個她作夢也沒想到的人的回應。

因為這張專輯,安妮、鄧肯與塔可的命運隨之改變,原本平靜的生活也掀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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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宏比 Nick Hornby


1957年出生,已邁向五十歲年頭的宏比是個可愛地不得了的老男孩。外表一副人魔樣的宏比畢業於劍橋大學,成長並居住於北倫敦,雖然看起來很酷,但曾經是教師與記者,他的作家生涯是因為有一天覺得「散文寫太爛,乾脆寫對白試試看」而寫了小說,話雖這麼說,他第一本暢銷書《足球熱》(Fever Pitch)是當年度最叫好叫座的書之一,獲得「威廉希爾年度運動好書」(William Hill Sporting Book of The Year)。而一九九五年的《失戀排行榜》(High Fidelity)、一九九八年的《非關男孩》(About A Boy),不僅讓宏比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小說家,也改編成好萊塢電影,讓宏比的名氣遠送全球。

宏比的最愛就是兵工廠足球隊與流行音樂!宏比的樂評跳脫了以往枯燥的分析,以獨特的碎碎唸風格深得樂迷們的心,更是許多喜愛搖滾樂的樂迷買CD之外的必配良品!集結碎碎唸樂評的《三十一首歌》在二○○二年更是跨越大西洋,入圍了「美國國家圖書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而專欄結集而成的《The Complete Polysyllabic Spree》,內容便是宏比所喜愛的各種讀物文章,以及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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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們從英國大老遠飛到明尼亞波利斯,就為了參觀一間廁所。安妮直到真正進入廁所的那一刻,才驚覺這簡單的事實。裡頭的牆上有塗鴉(其中有一些點到了這間廁所在音樂史上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它又潮濕又陰暗,味道很臭,毫不起眼。美國人一向非常善於充分利用他們的歷史遺產,但在這兒就連他們也沒什麼名堂可搞。

「安妮,妳有帶相機來?」鄧肯說。
「帶了。但你想拍什麼呢?」
「就是……妳知道的嘛。」
「不知道。」
「呃……就是拍這間廁所。」
「你們都怎麼……怎麼稱呼那些東西?」
「小便斗。對了,就拍小便斗。」
「你要入鏡嗎?」
「我假裝在尿尿,如何?」
「隨便你。」

於是鄧肯站在三個小便斗的中間那個前面,雙手擺在陰部前方,裝得很像,並回頭向安妮微微一笑。
「拍了?」
「閃光燈好像沒亮。」
「再拍一張。大老遠來,一張好照片都沒拍到就太笨了。」

這一次鄧肯稍微站進某個馬桶小間,讓門敞開。不知何故,這裡比較亮。安妮盡力拍了。一個男人在廁所裡的照片,照常理,再漂亮也不過如此了。鄧肯走出來時,她瞄見那個馬桶,一眼就看出它堵塞了,就像她在其它搖滾樂夜店看過的所有其它馬桶一樣。
「走吧。」安妮說。「那個人不太希望我進來男廁。」

這是事實。最初,那酒保懷疑他們倆在找個地方來一針毒品,或嘿咻一下。後來,令人內傷的是,酒保顯然斷定兩人沒本事做那兩種事。
鄧肯再看最後一眼,搖搖頭。「要是廁所會說話就好了,嗯?」
安妮很慶幸這間廁所不會。不然,鄧肯八成會跟它聊上一整夜。

大多數人不知道世上有塔可.克洛這號人物的音樂,更別說他生涯中一些較為黯淡的時光,所以他在皮茲酒吧的廁所裡或許曾經發生過的事,大概值得在此再說一遍。那時,克洛來到明尼亞波利斯表演,某一天他在皮茲俱樂部現身,來觀賞當地一個叫做「拿破崙.索羅」樂團的演唱,他聽說這個團風評不錯。(有些克洛迷是全面收藏狂,連該樂團唯一發過的專輯《拿破崙.索羅彈唱創作歌曲》都有。鄧肯就是其中之一。)演出進行到一半,塔可去上廁所。

沒人知道那裡頭發生什麼事,只知道他出來後,便直接回飯店,並打電話給經紀人,把剩下的巡迴演唱全部取消。隔天早上,他就展開了我們現在不得不視之為引退的歲月。那是一九八六年六月的事。從此以後他就音訊全無,沒灌錄新唱片,沒公開演唱,也沒接受訪談。如果你和鄧肯、和世界各地其他幾千人一樣喜愛塔可.克洛,那麼那間廁所有責任交代清楚。但鄧肯的觀察對極了,它不會說話,既然如此,克洛的粉絲就必須代表它發聲。

有些人聲稱,塔可在那裡看見了上帝或某位祂派來的代表;有些人則聲稱他在裡頭吸食毒品過量,體驗了瀕死經驗。另一派則認為他逮到女友跟他樂團的貝斯手在裡頭性交,但安妮覺得這理論有點離奇。在一間廁所看見一個女人跟一位樂手打炮,真的有可能導致二十二年的銷聲匿跡?或許有可能。或許是安妮沒體驗過那樣熱烈的激情,才會這樣想。反正。不管是什麼。你只需知道,有件極重大而使人改變一生的事,在一家小型搖滾夜店的廁所裡發生了。

安妮和鄧肯正在塔可.克洛朝聖之旅的半途上。他們已去紐約遊歷過,看了好幾家曾經與克洛扯得上關係的夜店和酒吧,但這些饒富歷史趣味的場所,如今多半變成設計師品牌服飾店或麥當勞分店。兩人也去了克洛的童年住處,位於蒙大拿州的波茲曼。令人興奮的是,那兒有位老太太從她房子走出來告訴他們,塔可小時候曾幫忙洗她老公的別克老爺車。克洛家的屋子小而怡人,現今的屋主是一家小印刷公司的經理,他很訝異兩人大老遠從英國來參觀他的房子外觀,但沒邀他們進屋。後來兩人又從蒙大拿飛到曼菲斯,造訪「美國錄音室」的舊址(原建築已在一九九○年拆除)。塔可曾在酒醉而傷心的狀況下,在這間錄音室錄下他那張傳奇性的分手專輯《茱麗葉》,這也是安妮最愛的一張。接下來他們還打算去加州的柏克萊,現實人生中的茱麗葉(曾當過模特兒和社交名媛,真名叫茱麗.貝蒂),至今仍住在那裡。兩人將到她房屋外一直站著觀看,正如他們在那個印刷商的屋外所做的事,直到鄧肯再也想不出繼續看下去的理由,或直到茱麗報警處理(鄧肯從網路留言版得知,有幾位克洛迷遭到這種下場)。

安妮不後悔踏上這趟旅程。她去過美國幾次,到過舊金山和紐約。而這次旅行形同由塔可帶領,去了一些她自己根本不可能造訪的地方。她滿喜歡這樣的方式。例如波茲曼,去了才知道是座美麗的山間小鎮,四周圍繞著名稱富有異國風情的山脈,她之前聽都沒聽過:大帶山脈、菸草根山脈、西班牙峰群山脈。凝神觀看那間不起眼的小房子後,兩人步行到鎮中心,在一家有機咖啡店外一邊沐著陽光一邊喝冰茶。遠方可望見某一座西班牙峰,也可能是菸草根山脈的某一座,高聳得儼然要刺穿那寒冷的藍天。這上午她過得算不錯了,以前好幾次假期原本更令人期待,結果過得比這次更糟。對她而言,這趟美國之旅就是隨機漫遊,去到哪裡都好。當然囉,一路上老是聽鄧肯談論塔可,煩都煩死了。不斷地討論塔可,聽他的歌,企圖了解他創作上或個人生活中所有大大小小決定的背後理由,她已經倒盡胃口。但在家裡聽鄧肯老談他也一樣倒胃口。既然都是倒胃口,她寧可到蒙大拿或田納西州,也不想留在谷兒尼斯。那是英國海濱的一座小鎮,她和鄧肯同住在鎮上一棟房屋。

有個重要地點沒排進這趟旅程的路線,那就是賓州的泰隆鎮。一般公認那就是塔可現在的隱居地。但既有正統說法,就伴隨著異端分子:有二、三個克洛迷團體都認定自九○年代初,克洛就一直住在紐西蘭。鄧肯覺得這理論雖然有趣,但荒唐透頂。兩人計劃行程時,根本沒把泰隆鎮當作一個目的地,連提都沒提。安妮自認了解原因。幾年前有個克洛迷到泰隆去瞎逛,後來找到一個地方,他認定就是塔可.克洛的農莊。那兒出現一位頭髮花白的男人手持獵槍朝他瞄準,場面令人發毛。他拍下這張照片,帶了回來。安妮看過那張照片很多次,她覺得看了很痛苦。那位男人的面容因憤怒和恐懼而整個扭曲了,彷彿他的一切事業和信仰正被一臺Canon傻瓜相機逐漸摧毀。鄧肯憂心的倒不是克洛的隱私被侵害,而是那個叫尼爾.瑞奇的歌迷幹了這件事,卻在死忠粉絲群之間獲得宛如薩普魯德那種層級的名聲和尊敬。安妮懷疑鄧肯心裡嫉妒得很。使鄧肯憂慮的則是,塔可.克洛當面說瑞奇是「他媽的混蛋」。鄧肯不可能受得了被克洛這樣辱罵。

參觀完皮茲俱樂部的廁所後,兩人採納旅館服務臺人員的建議,去幾條街外的河岸區一家泰式料理餐廳吃飯。原來,明尼亞波利斯市跨坐於密西西比河的兩岸。除了美國人和曾經專心上地理課的傢伙,誰會知道呢?結果,安妮所看見的預期之外的東西,又要記上一筆。不過他們所在的河流這一端,景色較不浪漫,看起來像泰晤士河,著實令人失望。倒是鄧肯興致高昂,很有聊勁,言談間依舊不敢相信自己已經進入那個多年來心神所繫、再三想像的地方。

「妳覺得我有沒有可能用一整堂課來講那間廁所的事?」
「你是說,你要坐在馬桶上教課?你大概無法通過衛生安全單位的審查。」
「我不是那個意思。」
有時候安妮希望鄧肯的幽默感能更敏銳些,或是至少能感覺出她想幽他一默。她知道,此刻想解釋笑點已經太遲了。
「我的意思是,用一整堂課來講皮茲俱樂部廁所的事。」
「行不通。」
鄧肯看看她。
「妳在逗我嗎?」
「不。我是說,花一整堂課來講塔可.克洛二十歲那年去上那間廁所的事,不會非常有趣。」
「我會把其它的東西包括進來。」
「音樂史上其他人上廁所的事?」
「不是。其他人生涯轉捩的關鍵時刻。」
「貓王在廁所發生的事可大了。那也是他生涯裡很關鍵的時刻。」
「死亡是不一樣的。那不出於他的意志。約翰.史密瑟在我那網站寫過一篇文章,談的就是這個。創作生涯之死與真實生命之死的差別。說得實在很有意思。」

安妮興味盎然地點點頭,心裡卻希望回家之後鄧肯不會把那篇文章印出來,擺在她面前要她看。
「我答應妳,這次假期過後,我絕不再那麼以塔可為中心了。」他說。
「沒關係。我不介意。」
「我想要這樣做已經想很久了。」
「我知道。」
「我會把他從我體內驅除。」
「我倒希望不要。」
「真的?」
「如果你那樣做,你豈不是什麼都不剩了?」

她無意要毒舌傷他。她跟鄧肯在一起將近十五年了,塔可.克洛一直是這段關係包裹的一部分,像是一種殘疾。起初,症狀並不妨礙他過正常生活。是的,他寫過一本有關塔可的書(尚未出版),開課講授塔可的音樂,向BBC投稿了一支有關塔可的聲音紀錄片,辦克洛迷聚會。但在安妮看來,這些活動似乎總像孤立的插曲,像偶然發作的病情,他依舊能過著正常而多產的生活。

後來網路問世,一切都變了樣。鄧肯比別人略晚才發現網路的功用,他發現後便架設一個叫做「誰能聽見我?」的網站。(克洛的首張專輯令人痛心地失敗後,灌錄了一張鮮為人知的EP。這網站名稱就是取自那張EP裡的一首歌名。)設站之前,離鄧肯最近的克洛迷住在曼徹斯特,在六、七十英里外,鄧肯一年才跟他見面一、兩次。如今距離最近的粉絲就住在鄧肯的筆電裡,人數有好幾百,來自世界各地,鄧肯跟他們無時無刻都在說話。

可談的事情似乎多得驚人。網站設有「最新消息」欄位,安妮每次看到都很樂,屢試不爽,因為塔可不再是個所作所為多到講不完的人了。(鄧肯談到他時,總要先來一句:「就我們目前所知……」)但在死忠歌迷間,總是有東西可拿來充當克洛的最新消息,例如網路廣播電臺上的一場克洛之夜特別節目、一篇新文章、克洛的前樂團成員發新專輯,或者某位錄音師的訪談。雖然如此,網站大部分的內容都由文章組成,或者分析歌詞,或者討論克洛的影響,或者臆測他銷聲匿跡的原因(似乎有無窮無盡的猜法)。鄧肯也不是沒別的興趣。他是一九七○年代美國獨立電影和威斯特(Nathaniel West)長篇小說的專家,最近也培養了看HBO電視影集這個不賴的新嗜好,並自認在不遠的未來說不定就可開課講解《火線重案組》。但相比之下,這些都只是逢場作戲,塔可.克洛才是他一生的伴侶。假如克洛死了──也就是真實生命之死,而非創作生涯之死──鄧肯會帶領大家哀悼。(他已經寫好追悼的傳文,偶爾還憂慮地自言自語,該不該現在就把文章給某家聲譽良好的報社看一看,還是等到真正需要的時候?)
如果說塔可是鄧肯的丈夫的話,那麼安妮大概就成了他的情婦。

當然,這個譬喻不太恰當,「情婦」這個詞太怪了,而且意味著床笫之事的頻率不低,以兩人如今的情況,大概會雙雙感到驚駭。就算在交往初期,那樣的頻率也會使他們嚇得畏縮。有時安妮覺得自己不太像女友,比較像他的同校好友。假日去他家玩,接下來二十年就這麼暫住在此。起先,兩人大約同一時間各自搬到這個英國海濱小鎮,鄧肯來寫博士論文,安妮則來教書。他們有一些共同友人看出兩人應該會有交集,就算不來電,也可以聊聊書籍和音樂、一起看電影、偶爾作伴去倫敦看看展覽和演唱會,於是介紹兩人認識。谷兒尼斯是個單純的小鎮,既沒藝術電影院,也沒同志圈,連一家水石連鎖書店都沒有(最近的分店要往北走,一直到赫爾市的路上才有),所以兩人便撲向彼此、相互救濟。

漸漸的,他們開始在一些夜晚喝點酒,在週末暫時一起過夜,到後來,暫時一起過夜又逐漸變成一種跟同居差不多的形式。兩人就永永遠遠繼續那樣的生活,卡在萬年研究生的世界裡。聽演唱會、讀書、看電影在他們心目中很重要,但對其他同年齡的人來說,那些東西倒沒那麼重要。

兩人從沒決定過不生小孩,也沒討論過是不是要拖一段時間再下決定,畢竟這不是真的僅僅是暫時一起過夜的朋友關係。安妮可以想像自己當媽媽,但沒人認為鄧肯想當爸爸,反正,如果要靠生小孩來鞏固關係,兩人都會不舒服。他們不贊成那種做法。可是現在,她正在經歷大家都跟她說過她將會經歷的事(居然被說中,真是令她氣惱):她極度渴望有個小孩。

所有尋常無奇的生活大小事情,或悲或喜,都會撩起她的渴望,例如耶誕節,或友人懷孕,連在街上看見完全不認識的孕婦也會刺激她。就她自己判斷,她想要小孩的理由很平凡。她想要感受無條件的愛,而非微弱且有條件的喜歡,她東拼西湊給予鄧肯的就只是那種喜歡。她想被一個絕不會質疑這擁抱的人摟住,這個人絕不質問為什麼抱、你是誰、或者抱多久。另外還有個理由是:她需要知道,她是能夠生小孩的,她體內是可以孕育生命的。鄧肯使她沉睡了,在這長眠中,她形同被閹割、不是個女人了。

她會熬過去的,大概吧。至少,有一天生孩子的念頭將化成令她惆悵的遺憾,而不再是劇烈的渴望。但這趟假期不是計劃來安撫她的。她心裡很掙扎,與其到男生廁所鬼混、拍照,還不如替嬰兒換尿布。感覺起來,她與鄧肯相處時所做的事情似乎愈來愈……墮落。

兩人住宿在舊金山鬧區一家廉價的爛旅館。在旅館吃早餐時,安妮一面讀《舊金山紀事報》,一面暗自決定她不去茱麗.貝蒂在柏克萊的住屋,不去茱麗家外面觀看那排遮擋前方草坪的籬笆了。在灣區有太多事情可以做了。她想去看看亥特艾許伯里,她想參觀惡魔島,她想徒步跨越金門大橋。只要沿著旅館前那條街走下去就是現代美術館,現在有戰後美國西岸藝術特展。塔可把他們誘到加州來,還滿讓她高興的,但她可不想耗費一整個上午觀看茱麗的左鄰右舍判斷兩人是否危及治安。

「妳開玩笑的吧?」鄧肯說。
她呵呵大笑。
「才不是。」她說。「我真的在考慮做點其他更有意思的事。」
「我們好不容易大老遠來到這裡,為什麼妳突然要去其他地方?妳不感興趣嗎?假如我們站在屋外時,剛好碰到她從車庫開車要出門?」
「那我會覺得更蠢。」她說。「她八成會打量我,心想:『我可不指望那個男的有何不同,反正一定是那種變態樂迷。但是女人來這兒是要幹嘛?』」
「妳在唬我。」

「真的沒唬你,鄧肯。我們在舊金山只待二十四小時,而且我不知道下次什麼時候會再來。我實在不想去看一個女人的房子……如果你去倫敦待一天,會花一天時間跑去……譬如福音橡區……然後待在某人的房子外面嗎?」
「但是如果妳真的去福音橡區看看那個人的住屋……況且,那不是隨便某個女人的房子而已,妳清楚得很。有些重大事件就是在那裡發生的啊。我非去塔可當時站過的位置走一走不可。」

沒錯,它可不是隨便一棟普通房子。每個人都知道這事……其實幾乎每個人都不知道。當茱麗.貝蒂在一場大導演法蘭西斯.柯波拉所舉辦的宴會上認識塔可時,就已經和任教於柏克萊大學的第一任丈夫住在那間房子了。那一夜,她離開丈夫出走。然而非常短暫的時間後,她重新考慮,然後便回家與老公重修舊好。反正傳聞就是那樣。安妮一直無法理解,鄧肯和那些克洛樂迷怎能確定一件發生於幾十年前、極為微小的私人騷亂事件的來龍去脈?但他們就是這麼篤定。

《茱麗葉》專輯的最後一首歌〈妳和妳的完美生活〉,七分鐘長,被認為是描寫塔可站在茱麗家外頭那一夜的事情。有句歌詞寫道:「我朝窗戶丟擲石頭/直到他來到門口/妳在哪兒呢,史蒂芬.巴佛爾太太?」當然了,她丈夫並不叫史蒂芬.巴佛爾。塔可為什麼選用這個假名,無可避免地在網站留言版上引發了無窮的猜測。鄧肯的理論是,勞合.喬治曾經批評英國首相史蒂芬.巴佛爾把上議院搞成了「巴佛爾的貴賓狗」,塔可借用史蒂芬.巴佛爾的名字來為她丈夫命名,暗喻茱麗葉已經淪為她丈夫的貴賓狗。如今這個詮釋在塔可粉絲圈裡已是公認的定論,如果你上維基百科查詢「妳和妳的完美生活」,便可清楚地在注釋看到鄧肯的名字,以及他那篇文章的連結。網站上居然沒人敢出聲質疑,塔可之所以選擇「巴佛爾」(Balfour)這個姓氏,很可能只是為了與「門口」(door)押韻。

安妮很喜歡〈妳和妳的完美生活〉。她喜歡它毫不留情的憤怒,也喜歡塔可把這首歌從自傳色彩轉變成社會評議的手法,他在歌曲中大聲批判,說聰明的女人被她們的男人抹滅了。通常,她不喜歡怒吼式的吉他獨奏,但是〈妳和妳的完美生活〉裡的怒吼式吉他獨奏所表達的意思和憤怒,聽起來就跟歌詞一樣直白,她很喜歡這種搭襯。而且她還很愛整首歌的反諷意味──塔可(也就是歌曲裡朝史蒂芬.巴佛爾搖著手指的那個男人)對於茱麗葉的抹滅,較之她丈夫對她的抹滅更為徹底。她大概會成為永遠使塔可心碎的女人吧。

安妮為茱麗感到難過,因為自從這首歌發表以來,茱麗必須應付鄧肯這類偶爾來到她家門口、朝著窗戶想像丟石頭場面的人(說不定他們還真的動手丟呢)。但安妮也羨慕她。能使一個男人那麼地熱烈、那麼地痛苦、那麼地創作靈感泉湧,誰不想呢?如果你自己不會寫歌,那麼像茱麗這樣刺激另一個人寫出好歌,也算是退而求其次的好事吧?

雖然如此,她還是不想去看那間房子。早餐後,她便搭計程車到金門大橋的另一端,然後徒步跨橋走回市區。不知何故,吹著鹹鹹的海風,她因獨處而感受到的愉快,似乎變得更為鮮明而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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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2年3月24日起至2012年4月14日止 

 

【活動辦法

音樂是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  林貓王 有沒有一首歌曲讓你回想到人生中幾個特別的重要時刻 ? 和我們分享一直存在你記憶中的一首歌曲它讓你回想到甚麼情景 ? (5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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